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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算后公司注销怎么处理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 11:31:39 来源:找法网

一、清算后公司注销怎么处理

1.先拿到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;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.拿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;

3.拿着两张通知书,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;

4.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、地税、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;

5.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,刊登注销公告;

6.登报45日后,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;

7.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。

二、公司被注销了起诉谁

公司被注销了,法人资格消灭,不能以公司为诉讼主体,若是未依法清算的,应当起诉清算的义务人。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清算,并制作清算报告。

法律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六十八条

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、注销登记的,法人终止:

(一)法人解散;

(二)法人被宣告破产;

(三)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。

法人终止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,依照其规定。

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五十一条

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,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。

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,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。但是,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。

三、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处理

公司注销后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。一般来说,股东在公司注销后,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,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,主张权利。在对外关系上,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,归全体股东所有;在对内关系上,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,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。主张权利后,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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